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藏汉代铜撮,分为大中小三件,口径依次为 3.2、1.8、1.3 厘米。
古代是以撮为最小的容量单位,十撮为一勺,十勺为一合,十合为一升,十升为一斗,十斗为一石。
“撮”是以拇指、食指、中指,三指抓物之量制定的古老计量单位。计量器具产生之后,遂制造出“撮”量计量器具。存世的汉代铜“撮”量,其容量单位值约为当今2.5mL。民国时期《度量衡法》规定:标准制容量单位有“公秉、公石、公斗、公升、公合、公勺、公撮”;市用制容量单位有“石、斗、升、合、勺、撮”(撮量单位标准量值为“1立方厘米”)。
“撮”量来源于“三指为撮”,是我国容量计量源于以人体为计量器具时期的古老计量单位。